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凌家湖基地土方外运及土地复垦等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现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询价单位
1.安徽弘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01007.16元
2.安徽东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报价116574.63元
3.安徽智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14645.71元
二、成交结果
项目评审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弘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包公路万汇龙装饰城220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褚玥、童舟、徐阿妹
成交金额:101007.16元
采购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联系人:褚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160945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提出询问、质疑,或向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反映。
异议接受联系电话:0551-65160618;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0551-62160518
三、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2020年10月30日